根据《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稿)》(信院字【2014】172号)文件精神,现对2016、2017级各专业第一次导师制工作中的各位导师进行考核。现将旅游学院的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标准
严格按照《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稿)》(信院字【2014】172号)内“附件”《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指标体系及标准》来进行。
二、考核方式
按照考核标准,由每一位学生对自己的导师对于过于一阶段的导师制工作履行情况,按照考核标准,逐项打分。
三、分数核算及等级确定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稿)》(信院字【2014】172号)的标准确定ABCD四级。
分数核算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其中:e表示总评得分;n参与评价的学生人数;f表示每位同学实际打分总和。
四、考核时间
1.2018年10月8日-9日,各班级同学自己打印《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指标体系及标准》(从班委处获取电子档)。对照表格逐项实事求是地对导师进行评价打分。(必须给出最终的等级分数,只简单给出A或C,考核结果作废。)
2.2018年10月10日,各班将学生评价表格收齐,由班长或学习委员上交到教学口(经管楼413室)。由教学口组织人员进行专门统计。
3.2018年10月11日至12日,教学口统计核算各位导师的评价结果。
4.2018年10月13日,教学口上学院领导上报核算结果。
5.2018年10月14日,公示考核结果。
旅游学院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