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信院字【2017】205号)的通知精神,2023级学生第一学年导师制不采取学生自选导师方式。
旅游学院于2023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对指导老师进行遴选,对导师与学生的分配工作进行安排(详见附件)。现将2023级学生导师制工作实施作如下规定,请各位老师和同学认真执行。
一、本科生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职责
第一,思想品德教育
第二,学业指导(专业引导、实践指导、科研训练)
第四,创业指导
第五,生活指导
第六,心理辅导
第七,纪律教育
第八,信息收集
第九,接触频度(与学生保持一定频度的接触,每月与学生个别或集体指导应不少于一次)
请指导老师根据上述的工作职责要求,认真召开本组学生的指导会议,落实指导任务,并建立好小组指导机制,做好相关指导记录。特别强调的是,在指导过程中,指导老师要尊重学生,保护学生的隐私。
二、本科生接受导师指导的工作纪律
本科生导师制是为了帮助学生在四年本科学习过程中明确学生任务、提升个人素质的重要制度,也是挖掘学生个人独特性的重要途径。由于各组学生多,为保证指导工作的有效性,请2023级各位同学注意以下工作纪律:
第一,提高个人主动性。指导老师的责任在于“指导”,而不在于“寻找”,各位同学要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建议各小组建立QQ群或微信群,组建小组联络机制,保持与指导老师的联系渠道畅通。
第二,尊重老师的个性习惯、工作规律,在不妨碍老师正常工作、生活、休息前提下,积极向老师请教学习上的相关事宜。
第三,客观评价指导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