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经过个人申请、班级助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2018级旅游管理一班秦淑丽等55名同学获得一等助学金,2018级旅游管理一班张盼盼等90名学生获得二等助学金,2018级旅游管理一班王帆等46名同学获得三等助学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4日至2021年10月8日。
自公示之日起,若有异议,须于2021年10月8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向旅游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经管楼421办公室)。
电话:0376-6393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