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信院字〔2017〕178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请、班级认定小组认定,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拟认定2016级旅游管理一班上官晓燕等79名学生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2016级旅游管理一班常雪丽等99名学生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2016级旅游管理一班付金苗等109名学生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19年9月15日至2019年9月19日。
自公示之日起,若有异议,须于2019年9月19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向旅游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经管楼407办公室)。
电话:0376-6390199。
附件:
1.2019-2020学年信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
旅游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