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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2019-08-28 16:42 来源:党建 作者:闫会姝 阅读:

教研室: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评选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经旅游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曹明贵 彭荣胜

成员:潘国兵 郭军升 张晓峰 胡宝珠 吴国琴 魏文轩 江晓晗  甘忠涛

二、评选范围  

近两年来,在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  

优秀教师从承担全日制本、专科和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中推荐、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从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中推荐、评选。  

三、评选条件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并且在下列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二)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三)在教育教学研究、科研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在学院的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四、表彰名额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共8名。

五、评选办法 

1. 分组推荐。以教研室和工勤岗为单位,分成六个小组进行推荐,分组情况见附件1。各小组责任人负责汇总拟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材料(附件2),并于2019年8月30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档交至党委办公室,电子档发送到lyxyxynu@163.com。

2. 党委会审定。学院党委会对拟推荐人选进行研究。经党委会同意的拟推荐对象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评选要求

1. 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评选的办法,在评选中要注重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确保评选质量。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旅游学院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