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信院字〔2023〕52号)、《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20〕142号)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旅游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推荐1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2021级旅游管理二班 李亚倩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4日
自公示之日起,节假日不休。如有异议,须于2024年9月24日18:00前向旅游学院经管楼402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376-6393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