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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学生班级考勤规定

时间:2017-05-27 18:54 来源:未知 作者:团学 阅读:

旅游学院学生班级考勤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班级考勤工作,加强班级学生管理,创建优良班风、学风,促进旅游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学生考勤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对象:旅游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二、考勤范围:上课出勤,校、院、班级集体活动。

      三、考勤要求:

      1、旅游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要按照学校课程安排,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确有重大事由,须按《旅游学院学生请销假制度》有关要求和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他人不得代办。否则,一律视为旷课。

      2、学生请假,须提交学生本人办理的、手续完备的《旅游学院学生请销假条》。否则,视为旷课。

      3、考勤由班长负责记录,考勤要及时、准确、详细。考勤记录包括:时间、地点、科目、授课老师、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具体人员等。

      4、班级考勤记录本每周五班主任签阅后,由记录人送交党总支汇总,作为党总支了解和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加强学生管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