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信阳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细则》、《信阳师范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管理工作,客观、公正评价专职辅导员和兼职班主任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鼓励班主任辅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学风建设、落实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创新学生工作,建立学生工作竞争激励机制,规范学生管理工作,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关于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主管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考核组成员。
二、考核对象
(一)专职辅导员;
(二)兼职班主任;
三、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德”,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纪观念,奉献精神和育人意识等方面;“能”,包括组织和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处理突发事件和学生中特殊问题的能力,政策水平,科研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勤”,包括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服务育人意识等方面;“绩”,主要包括完成本岗位职责和实际工作效果等方面。具体内容为:
(一)年级专职辅导员对所负责年级、对所负责班级和分管工作的履行职责情况;班主任对所负责班级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绩效;
(三)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日志、专职辅导员周调研记录;
(四)考核的重点内容:
1、班风建设、学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2、班风建设、学风建设的创新性工作。
四、考核程序:
(一)自我评价(20%):年度述职;
(二)学生评价(30%):所负责班级30%的学生代表对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评议;
(三)组织评价(30%):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定量评价。(在深入了解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情况,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所做出的评价。);
(四)绩效评价(20%):班级考勤签约率;深入学生寝教室调研率;学生缴费率;助学贷款上息率与还款违约率;大学生医保参保率;学生补考(挂科)率;班级学生违纪率(加减分项目中);
五、考核等次
(一)优秀:考核成绩排名前30%者;
(二)良好:考核成绩排名中间50%者;
(三)称职:考核成绩排名后20%者。
六、考核要求
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的等级不得为优秀:
(一)学生中散布影响安定团结或四项基本原则言论的;
(二)不积极接受工作任务,未能按时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工作任务三次以上的;
(三)学生中有因疏于教育管理导致发生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的;
(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
(五)由于工作缺位或不到位,使学校、集体经济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
(六)在开展评优、评奖、助贷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七)辅导员日志填写不认真、不完整;
(八)全年累计因病因事离开本职岗位20天以上的。
七、本办法经旅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旅游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