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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的提示

时间:2019-01-05 01:39 来源: 作者: 阅读:

亲爱的同学们:

根据学校校历,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腊月初九)学生寒假开始,下学期2月23日(星期六、正月十九)、2月24日(星期日、正月二十)学生报到, 2月25日(星期一、正月二十一)正式上课。为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充实的假期,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1.做好离校登记。放假前,同学们应配合学院登记好自己的离校时间、所乘车次、目的地,并在到达目的地后,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各学院请在1月14日11:00前将学生离校登记表复印件交至逸夫楼A座418办公室。

2.进行宿舍安全隐患排查。离开宿舍后整理好内务,妥善保管私人物品;务必做到用电物品(包括插座、数据线、充电线等)完全与电源断开;宿舍最后离校的同学,确保本宿舍门窗关闭。

3.注意交通安全。同学们外出途中,不乘坐非法运营或超载车辆;过马路时,按照红绿灯提示,宁等三分,不争一秒,同时留意前后左右路面状况;长途旅行要尽量结伴,不要单独出行。

4.注意涉水安全。天气寒冷,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请同学们远离水域,不要下河(湖、塘)溜冰。

5.注意财产安全。要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盗窃;遇到陌生人搭讪,要保持警惕,以防上当受骗;谨防推销,兑奖,代购,刷单,退款,兼职,试用商品,扫二维码,非法贷款,非法链接,冒充公检法恐吓,冒充好友、老师通过网络、电话借钱等带来的诈骗。

6.慎对务工活动。节假日期间,选择务工的同学要提防非法中介机构(职介中心要具有《职业介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要轻信高薪诱惑,拒交各种名义的押金、保证金以及证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权责明确的书面协议书,以免自己上当受骗;务工时要核清工作性质和内容,不从事电信诈骗、虚假信息诈骗等欺骗别人的违法行为。

7.防止误入传销。传销实质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的诈骗行为。请同学们警惕借助 “介绍工作”、“免费旅游”、“消费返利”、“资本运作”、“爱心互助”、“电子币买卖”等幌子进行的传销行为,自觉抵制各种高收入诱惑,不组织、不参加任何传销活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8.注意用网的安全,严格遵守网络法律法规和道德公约,不发表违反法律的言论,不传播谣言;不浏览不健康的、非法的网站;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或文件;不沉迷网络,克制上网时间。

9.增强自身体质。天气寒冷,注意及时添衣加被,防止感冒;传染病多发,同学们一定要加强体育锻炼;生病一定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注意用药安全;日常生活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肠胃疾病的发生。

10.注意开学时间,按时返校上课。

同学们应珍惜寒假期间的美好时光,与家人团聚、共享天伦之乐;注意仪表整洁,举止文明,谈吐文雅,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文明素质;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进行“感恩父母”等活动,“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开拓眼界、了解社会;在休息的同时,做好旧年总结和新年展望,树好目标、做细规划。放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辅导员联系。

祝同学们新春快乐!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