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是中央财政、省财政、校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的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校的奖助学金现已陆续发放,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奖助学金的发放纪律,特将相关发放要求通知如下:
1.坚持银行卡发放,确保奖助资金落实到个人账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代学生集中保管银行卡或存折;
2.禁止任何班级或个人将奖助学金进行二次分配;
3.禁止任何班级或个人将奖助学金提留作班费或以学生活动费等名义收取、侵占、挪用、扣减学生的奖助学金;
4.禁止任何班级或个人以各种名义平分奖助学金;
5.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含受助者)以自愿名义或强制手段参与、组织奖助学金的违规使用;
6.禁止获奖受助学生进行请客、送礼、奢侈消费等活动;
7.禁止其他任何违反国家、河南省以及我校有关奖助学金管理规定的事件。
8.评定和发放工作要主动接受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和学生工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9.学院将对各班级学生奖助学金发放工作进行抽查,并设立监督电话和邮箱。
10.若因工作中不按照文件规定,不严格评审标准和发放要求,对学院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人员和班级,学院将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旅游学院 6390199
学 生 处 6390812
纪 委 6390752
举报邮箱:xfzhang786@163.com
旅游学院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