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3〕329号)、《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缴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20〕141号)的有关规定,经过个人申请、班级助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2020级旅游管理一班胡啸天等50名同学获得一等助学金,2020级旅游管理一班何亚辉等83名学生获得二等助学金,2020级旅游管理一班王亚娟等38名同学获得三等助学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
自公示之日起,若有异议,须于2023年10月7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向旅游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经管楼421办公室)。
电话:0376-6393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