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班级工作量化考评制度
一、各班级所举办活动必须及时写出工作档案交到办公室,所报档案及时且详实者加1分/份,应报未报者或呈报过时者(举办活动后两天内不交者)不加分;所报档案内容不详实、不符合档案要求者不加分。
二、各班在签到时间(星期一,星期二,星期四每天中午11:40—12:10)签到中如有缺勤,扣该班1分/次。
三、在大型会议中或例会中,缺勤人数占应参加15%以上者扣该班2分/次,迟到人数占参加总人数15%以上扣1分/次。
四、各班每次主动协助各部完成其职责以外分配的任务(如活动完毕后整理现场等)加0.5分/次,各班不能按职责及时完成各项分配的任务和各种通知事宜扣1分/次,各班举办有创新意义且影响较大的活动加1分/次。
五、各班的奖罚分为集体奖罚和个人奖罚两项。
六、集体奖项:班级体在校级活动中荣获一、二、三等奖(名次)分别加4分、3分、2分,获优秀组织奖加1分;在院级活动中荣获一、二、三等奖(名次)分别加2分、1分 、0.5分,荣获优秀组织奖加0.3分。
七、个人奖项:班级个人校级活动中荣获一、二、三等奖(名次)分别给该班加0.7分、0.5分、0.3分;在本院活动中荣获一、二、三等奖(名次)分别给该班加0.5 分、0.3分、0.2分。
八、各奖罚项分均由各职能部提供,学生会办公室存档并严格执行。
九、各班级量化考评基准分为10分,每月公布一次。
十、各班级考核连续两次居考评榜首者通报表扬一次,加1分。
十一、在学年度年终评优中将以各班级量化考评最终分数为参评依据评选“优秀班集体”。
十二、本考评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归旅游学院团总支,由学生会办公室严格执行。